合同到期后还在工作算续签吗
我和公司的合同到期了,但我还在公司继续上班,公司也没说什么。我就有点疑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续签合同了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对我的权益会有什么影响呢?
展开


合同到期后还在工作,并不直接等同于续签。 在法律概念里,续签通常指的是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再次进行明确约定。 对于劳动合同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虽然双方没有重新签订新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是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延续劳动关系。 不过,这并不等同于自动续签了一份新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比如商业合同等,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倘若没有签订新的书面续签协议,同样不是自动续签。这种情况下会存在合同权利义务不清晰等法律风险,比如双方对于履行的标准、期限、违约责任等可能产生争议,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和维权。 总之,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虽不意味着自动续签,但会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为了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议及时签订书面的续签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