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规定了哪些废标条款?


招投标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方式,而废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使得投标文件失去了参与评标和中标的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废标条款有诸多规定。 首先,从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密封方面来看,如果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或者签字盖章,就会被废标。这就好比我们寄信,信件没有封好或者没有签名,那这封信就可能被视为无效。《招标投标法》虽然没有明确表述这一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招标文件一般都会明确要求投标文件密封和签字盖章,这是基本的形式要求。 其次,投标人资格不符也会导致废标。比如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就像参加一场比赛,选手必须符合比赛规定的参赛资格,如果不符合,自然就不能继续比赛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再者,投标报价方面也有废标规定。如果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低于成本价投标可能会导致中标后无法保证项目质量,而高于最高限价则违背了招标人的预算。《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另外,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也会被废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通常包括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等方面。就好比我们去买东西,商家对商品有明确的要求,如果商品不符合这些要求,那肯定是不能成交的。《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最后,如果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其投标也会被判定为废标。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