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前公司要求补经手收据签字,是否需要去签?
我之前从一家公司离职了,现在前公司联系我,让我补经手收据签字。我有点担心签了会有风险,但又怕不签得罪前公司。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义务去签这个字,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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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离职后前公司要求补经手收据签字,是否需要去签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经手收据”的概念。经手收据是证明某人处理某项事务并涉及资金或物品往来的凭证。它能反映出在业务活动中,相关人员对财物的接收、使用等情况。在正常的工作流程里,经手收据应该在业务发生时及时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记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果这些经手的事务确实是你在职期间真实发生的,而且你能够确认相关内容的真实性,那么从诚信的角度出发,配合前公司补签字是合理的。因为你对自己经手的事务有如实说明和确认的义务。 然而,如果你对这些经手收据存在疑问,比如不确定内容的真实性、担心签字后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等,那么就需要谨慎对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前公司要求你签字,你有权要求他们提供相关事务的详细资料和证据,以证明这些经手事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果前公司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你可以拒绝签字。 此外,如果签字可能会让你承担不合理的责任或风险,比如可能会被认定为对一些不明债务负责等,你更不能轻易签字。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与前公司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明确签字的目的和后果,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总之,离职后是否补签经手收据,要综合考虑事务的真实性、自身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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