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人离职了是否还有责任?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负责开发票,现在已经离职。最近听说之前开的发票好像有点问题,我很担心会不会因为我已经离职就不用承担责任了,还是说我依旧要负责?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开发票人离职后到底还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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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开发票人离职后是否还有责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开发票的相关责任本质。开具发票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要求发票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情况。 当开发票人在职期间开具了符合规定的发票,且这些发票真实地记录了公司的业务交易,那么在其正常离职后,通常不会因为正常开具发票的行为而承担额外责任。这是因为开发票人只是按照公司的业务和规定履行了职务行为,只要没有违法违规,责任一般由公司承担。 然而,如果开发票人在职期间开具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比如虚开发票,那么即便离职,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虚开发票指的是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包括为他人、为自己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介绍他人开具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也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及虚开发票罪作出了规定,对虚开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所以,开发票人离职后,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调查相关发票问题时,不会因为其离职而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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