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哪些情况属于投标文件无效?


在招投标活动中,了解开标时哪些情况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效是非常重要的,这能帮助投标者避免因一些失误而失去中标机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这就好比寄信,如果信封没有封好,信件内容容易泄露,在投标中,密封是为了保证投标文件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其次,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这就像一份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的签字盖章,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投标文件上的公章和签字是对文件内容的确认和负责,缺少这些就无法确定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再者,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报价低于成本价,可能会导致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法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损害项目质量;而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则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另外,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文件中会明确列出一些关键的要求和条件,比如技术规格、交货期、质量标准等,如果投标文件没有针对这些要求进行响应,就无法满足招标人的需求,自然会被判定无效。 最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一旦发现,投标文件必然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总之,投标人在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仔细研读招标文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因上述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