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法院是哪个法院?


再审法院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再审的概念。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认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也就是说,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通常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例如,一审是基层法院,二审是中级法院,那么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应向高级法院提出。但如果是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向原审的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在刑事诉讼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所以,刑事再审可能由原审法院、上级法院或者被指令的其他下级法院进行审理。 而在行政诉讼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这和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类似,通常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