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前具体哪些债务应当由子女偿还?


父母生前的债务,子女是否需要偿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 **一、父母生前经营活动所欠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经营主体以及子女是否继承遗产来确定偿还责任。 - **个人经营所欠债**: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果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但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例如,父母经营一家小店,因经营不善欠下债务,若子女继承了小店的资产等遗产,就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若子女放弃继承,则不负偿还责任。 - **家庭经营所欠债**: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比如,家庭共同经营一个农场,欠下的债务就需要用家庭财产来偿还。 **二、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 如果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因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债务,父母死亡后这些债务无论有无遗产,一律由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分担偿还。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例如,父母年老体弱,没有收入来源,子女却不支付赡养费,父母为了生活看病等借钱,死后这些债务子女需要偿还。 **三、父母死亡后,子女继承遗产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生前的债务;如果放弃继承,就无需偿还。例如,父母留下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作为遗产,同时有50万的债务,子女继承了房子,就需要偿还这50万债务;若子女放弃继承房子,就不用偿还债务。 **四、父母恶意转移财产给子女的情况** 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父母将房产等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避债务,那么子女可能需要清偿债务。这种情况下,法律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债务。例如,父母在欠债期间,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子女,且没有合理的解释和正当的交易,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子女可能需要用该房产来偿还父母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