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不安置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家房子被拆迁了,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安置。我都不知道该找谁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我想问问遇到这种拆迁不安置的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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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拆迁不安置的情况时,有多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首先,可以找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的职责就是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具体实施,所以如果拆迁后没有得到安置,它是一个首要的反映问题的部门。 其次,也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若房屋征收部门未能有效解决拆迁安置问题,向政府反映能促使其对征收部门进行监督和协调,推动问题的解决。 再者,还可以找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的权力。如果当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未能妥善处理拆迁安置问题,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上级政府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若涉及到一些违法行为或者对安置问题的处理不满意,也可以向监察委员会反映。监察委员会负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若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存在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的情况,监察委员会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总之,当面临拆迁不安置的问题时,被拆迁人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反映问题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拆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以便更清晰地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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