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请了辩护人自己还需要说话吗?


在开庭请了辩护人之后,自己是否需要说话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首先,要理解辩护人的角色和作用。辩护人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帮助其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他们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在庭审中为当事人进行有效的辩护,比如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法律观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自己是需要说话的。在庭审开始阶段,当事人通常需要进行身份确认,表明自己的基本信息和与案件的关系。在法庭调查环节,当事人需要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比如在民事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需要说明合同签订的过程、履行情况等细节;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如实描述。这是因为当事人是案件的直接参与者,对事实的了解最为清楚,其陈述对于法官查明案件真相至关重要。而且在质证环节,当辩护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时,当事人也可能需要补充相关的事实和情况,以便更好地说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另外,在法庭辩论阶段,虽然辩护人会发表专业的辩论意见,但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进一步强调自己的立场。 然而,也存在当事人不需要过多说话的情况。如果辩护人经验丰富且已经充分了解案件情况,能够全面、准确地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当事人可以在多数时候保持沉默,由辩护人主导庭审过程。例如在一些复杂的金融犯罪案件中,辩护人可能已经对大量的财务数据和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研究,能够清晰地阐述案件中的关键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信赖辩护人,不需要过多干预。而且,依据法律规定,辩护人有权独立进行辩护,不受当事人意志的不当干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将主要的发言任务交给辩护人。 总之,开庭请了辩护人后,自己是否说话以及说多少话,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辩护人的能力和策略等因素综合考虑。当事人应该与辩护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庭审的流程和安排,在必要时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