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时律师必须在场吗?
我因涉嫌一起案件,警方告知我可以选择认罪认罚程序。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律师是不是必须要在场。我想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律师在场有什么作用,如果律师不在场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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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罪认罚的过程中,律师并非必须时刻在场,但一般来说,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法律帮助。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一制度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意味着,当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个关键节点时,必须要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这是因为签署具结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律师在场可以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其是在明知、明智、自愿的情况下签署。 然而,在整个认罪认罚的过程中,并非每一个环节律师都必须在场。比如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表示认罪认罚,此时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律师必须在场。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其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 律师在认罪认罚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释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量刑建议等提出专业的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在签署具结书时律师不在场,那么该具结书的签署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其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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