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出所行政复议应去哪个部门?
我之前和别人发生了点小冲突,派出所给了我一个处罚决定,我觉得不太合理,想申请行政复议,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我不太懂这些流程,希望了解清楚后能顺利申请复议,维护自己的权益,想问下到底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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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对于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如果派出所作出的是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局或者该公安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比如,A市B区某派出所作出了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当事人既可以向A市B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A市B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如果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是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而是其他类型的具体行政行为,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向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这是因为该公安局是派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派出所的工作具有领导和监督职责,由其进行复议审查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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