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针对派出所还是公安局?
我因为一些事情和派出所产生了纠纷,对他们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我不太清楚如果要进行 行政复议,到底是针对派出所提出,还是针对公安局提出呢?我想知道这里面的区别和具体该怎么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对于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被申请人。如果派出所是基于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等具体行政行为,此时被申请人就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局或者公安局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要是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受公安局的委托进行的,那么被申请人就是公安局。因为受委托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该委托行政机关才是被申请人。此时申请行政复议就需要向公安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公安局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
所以,在决定行政复议对象时,关键在于判断派出所作出行为是基于自身授权还是受公安局委托,然后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