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出现质量问题应该联系哪个部门?
我家的回迁房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墙皮有脱落现象,卫生间还有漏水情况。我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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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回迁房出现质量问题时,我们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联系相应的部门来解决。 首先,如果回迁房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直接联系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因为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负有首要责任,在保修期内有义务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 若开发商拒绝履行保修义务,我们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投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他们有权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回迁房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居住安全,我们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对于涉及房屋质量安全的问题会进行严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开发商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如果通过上述行政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我们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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