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应该到哪个部门?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想申请工伤认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我担心找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也怕耽误了认定的时间。所以想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到底应该到哪个部门去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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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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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后,确定自身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重要环节,明确负责认定的部门至关重要。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所说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指的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要到当地的人社局去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 总之,工伤认定主要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就是当地的人社局负责。在申请时,要注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工伤认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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