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由哪个部门认定?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流程和规定,就怕自己找错了地方耽误时间。所以想问问,工伤认定到底是由哪个部门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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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后,确定自身权益保障的重要环节,明确由哪个部门负责认定至关重要。 在我国,负责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统筹地区一般是指地级市一级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要注意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这样能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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