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负责医疗事故的部门是哪个?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医疗事故,但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想了解下在我国负责处理医疗事故的是哪个部门,找对部门才能更好地解决我的问题,避免走弯路,不知道有了解的朋友能帮忙解答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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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有多个部门在不同方面负责处理医疗事故相关事宜。 首先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既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如果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则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审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处理。 其次是医学会。它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会抽取相关专家组成鉴定组,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明确事故的等级、责任程度等关键问题,为后续处理提供专业依据。 此外,人民法院也是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部门。当医患双方就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医疗事故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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