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当遭遇工伤需要投诉时,可考虑以下几个部门: 首先是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简单来说,就是看看单位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来保障劳动者权益。要是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像没有依法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去处理等情况,职工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例如,单位一直拖着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就可以找这个部门反映。法律依据在于其本身具备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为的职责。 其次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这个部门主要负责工伤认定等工作。要是职工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满意,觉得认定不合理;又或者用人单位拒绝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在这些情况下,职工都能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会依法展开调查处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比如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自己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工会也是可以反映问题的地方。工会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护职工权益,它可以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交涉。比如在工伤赔偿等问题上和单位谈不拢,工会就可以出面帮忙沟通协商。 如果工伤已经认定,后续在赔偿等方面和单位产生纠纷,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