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商法包括哪些法律?


民法和商法是两个重要的法律领域,它们分别调整不同类型的社会关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民法的核心,它整合了之前多部民事法律,涵盖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编。其中,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比如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物权编确定了各种物权的类型和保护方式,像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合同编规范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行为,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人格权编则着重保护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婚姻家庭编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包括结婚、离婚、夫妻财产、亲子关系等方面的内容;继承编规定了遗产的继承方式和顺序等;侵权责任编明确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 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规范了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活动,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调整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事务执行、入伙、退伙等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事务管理、解散和清算等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规范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调整票据的签发、流转和兑付等行为,保障票据的流通性和安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等。 总的来说,民法侧重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基本权益和规范一般的民事交往,商法更注重维护商事交易的效率和安全,二者共同构成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