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中哪些不能称作犯罪嫌疑人呢?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看到说有一些人员不能称作犯罪嫌疑人,但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什么样的人不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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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被侦查机关怀疑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在我国,判断一个人能否被称作犯罪嫌疑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没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或者在侦查阶段就被证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就不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比如,在警方调查一起盗窃案时,有证人能明确证明某个人在案发时间不在现场,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据,那么这个人就不应被当作犯罪嫌疑人。 其次,对于一些因意外事件或者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实施该行为的人也不能称作犯罪嫌疑人。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实施正当防卫的人显然不是犯罪嫌疑人。 再者,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即使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未达到相应年龄标准实施危害行为的人,不能被当作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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