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和犯罪嫌疑人是一样的吗?
我在看新闻的时候,经常会看到‘涉嫌’这个词,也会看到‘犯罪嫌疑人’的说法。我有点搞不清楚,这两个概念是不是一回事呢?它们在法律上到底有什么区别呀?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展开


“涉嫌”和“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样的概念。 首先,“涉嫌”是一个较为宽泛的用语,它表达的是一种有嫌疑、有可能涉及某种违法犯罪行为的状态。它更像是一种初步的判断或者怀疑,当某个人的行为、情况引起了相关部门或者大众的怀疑,认为其可能和某起违法犯罪事件存在关联时,就可以说这个人“涉嫌”某种犯罪。比如,在盗窃案发生后,警方发现某人在案发时间出现在现场附近,且行为举止可疑,这时就可以说此人涉嫌盗窃。它仅仅是一个开始调查的线索或者依据,并不意味着这个人真的实施了犯罪行为。 而“犯罪嫌疑人”则是一个具有明确法律意义的称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怀疑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当有一定的证据指向某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且司法机关已经正式对其展开刑事诉讼程序时,这个人就会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例如,警方通过调查掌握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某人有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并且已经对其立案侦查,此时这个人就成为了犯罪嫌疑人。 “涉嫌”只是一种初步的怀疑状态,范围更广,而“犯罪嫌疑人”是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对特定人员的正式称呼,有更明确的法律地位和程序要求。简单来说,“涉嫌”是一种可能性的表述,“犯罪嫌疑人”是基于一定证据和程序产生的法律身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