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三岁小孩一般会判给哪一方?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有个三岁的小孩,我们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不知道在法律上,三岁小孩一般会判给爸爸还是妈妈啊?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判定标准和依据,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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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判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哪一方更适合抚养三岁的孩子。 首先,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其中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三岁的孩子显然已超过两周岁,所以不再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对于三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重点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方面。例如,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这在抚养权争夺中是一个优势。同时,稳定的住所也是保障孩子生活环境的重要因素。 抚养条件还涉及到精神层面,比如父母的品德、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有严重的暴力倾向,那么这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而如果一方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关爱,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教育培养,那么这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此外,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也是法院会考虑的因素。如果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照顾,且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法院也会对此加以考虑。总之,法院的判决核心是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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