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不清楚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具体有哪些情形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呢?比如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或者上下班路上出意外这些情况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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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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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准确认定工伤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那么,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常见的工伤情形,比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或者办公室职员在办公过程中被掉落的物品砸伤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在上班前进行设备调试,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保安在维护工作秩序时被他人打伤。患职业病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像尘肺病、职业性中毒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业务员外出洽谈业务时遭遇车祸受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强调的是不是本人主要责任,如果是自己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可能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比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为了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而受伤,也会被视同工伤。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种情况下,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认定工伤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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