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回购注销有哪些情况?

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最近听说公司可能会进行股权回购注销。我不太清楚股权回购注销都包含哪些情况,这会对我的权益产生怎样的影响,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股权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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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注销是指公司将已经发行出去的股票,从市场中买回并进行注销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情形。当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时;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在这些情况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这三种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这三种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权回购注销是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程序要求。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权回购注销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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