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司回购是否属于股东自益权?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想了解下要求公司回购股份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属于股东自益权呢?我不太清楚股东自益权具体都包含哪些,也不确定要求公司回购是不是在这个范围内,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股东自益权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它主要与股东自身的经济利益相关,像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都属于股东自益权。 要求公司回购股份通常是属于股东自益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股东在特定情形下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是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当公司出现上述情况时,股东行使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权利,是为了将自己的投资变现,或者避免在公司未来发展中遭受不利影响,这与股东自益权为股东自身利益服务的本质是相符的。所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一般属于股东自益权的范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