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在何时行使才有效?
我是一家公司的中小股东,感觉自己的权益有时得不到保障。听说有股份回购请求权,就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时候能行使这个权利,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嘛,所以想具体了解下行使有效的时间点。
展开


中小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简单来说,就是在特定情况下,中小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买下自己手里的股份。 在我国《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小股东在以下这些情形下,并且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时,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可这五年公司一直是盈利状态,还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是公司出现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情况;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了,或者出现其他按章程该解散的事由,但股东会却通过决议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存续。 关于行使的时间,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要和公司协商确定股权收购相关事宜。要是这六十日内没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那么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另外,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规定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特殊情形除外。不过这里主要针对的是公司基于这些特定情况的收购行为,和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基于上述特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场景不太一样。 相关概念: 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特定条件下股东享有的要求公司回购自己股份的权利。 异议股东:指对股东会某些特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 协议回购:股东和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协商达成回购股权的协议。 诉讼回购:当协议回购无法达成时,股东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