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需要进行宪法宣誓?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到底哪些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的时候是必须要进行宪法宣誓的呢?我对这方面不太清楚,也没查到准确全面的信息,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制度。它有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这些人员:各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人员,比如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委主席及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的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还有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或者任命的人员,例如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另外,各级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也都要进行宪法宣誓。总之,只要是属于上述范围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需进行宪法宣誓。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