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我最近要打一场民事诉讼官司,但是不太清楚这个诉讼费用到底该谁来出。是我作为原告出,还是被告出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避免到时候因为费用问题产生纠纷。
展开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民事诉讼费用,它主要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比如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一般情况下,遵循“败诉方负担”的原则。这就好比两个人因为一件事闹到法院,最后法院判一方败诉,那么这个败诉的人就要承担打官司产生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还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另外,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如果权利人胜诉,除了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外,权利人还可以要求被告赔偿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此外,如果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总之,民事诉讼费用的承担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当事人在打官司前,可以了解相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