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由谁承担?
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我很担心公司破产后的债务问题,不知道这些债务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公司本身,还是我们股东,又或者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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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意味着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和股东是分开的。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承担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后,首先用公司自己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这些财产包括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各种资产。如果公司的财产能够还清所有债务,那么债务问题就解决了。
而对于股东来说,他们的责任是有限的。股东只需要按照自己当初承诺认缴的出资额来对公司负责。比如,股东甲认缴了10万元的出资额,并且已经足额缴纳了这10万元,那么在公司破产时,甲就不需要再额外拿出钱来偿还公司的债务了。但如果股东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那么就需要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股东可能要超出其认缴出资额来偿还公司的债务。比如,股东将公司的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混同,或者通过不合理的交易将公司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等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滥用权利,从而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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