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故障发生吃人事件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在电梯故障发生吃人事件这类情形中,责任承担问题涉及多方面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分析不同责任主体的可能情况。 首先是电梯的生产厂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电梯吃人事件是由于电梯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制造工艺问题等质量缺陷导致的,那么电梯生产厂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电梯的某些关键部件质量不过关,在正常使用中突然失灵引发事故,生产厂家就难辞其咎。 其次是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如果电梯吃人事件是因为维护保养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或者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导致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及时发现和排除,那么维护保养单位就要承担责任。例如维护保养单位未按时对电梯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和调试,使得安全装置在关键时刻无法发挥作用。 再者是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一般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物业管理公司有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的职责。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比如未及时发现电梯存在的异常情况,或者没有在电梯出现故障后及时采取有效的警示和防护措施,导致吃人事件发生,那么物业管理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电梯故障并引发吃人事件,比如有人故意破坏电梯设备等,那么该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之,电梯故障发生吃人事件的责任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确定,不同责任主体要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