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无特别约定时行纪人负担的费用由谁承担?
我和对方签订了行纪合同,但是合同里没说行纪人负担的费用由谁承担。现在行纪人找我要这部分费用,我觉得不该我出。我就想知道在这种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行纪人负担的费用到底该谁承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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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双方无特别约定时行纪人负担的费用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行纪合同的概念。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在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明确了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行纪人负担的费用承担主体。也就是说,一般情形下,行纪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所支出的费用,比如运输费、仓储费、广告费等,都需要由行纪人自己来承担。 这样规定的原因在于,行纪人通常是专门从事贸易活动的主体,他们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费用的支出有一定的预期和掌控能力。而且行纪人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时,所约定的报酬通常已经考虑了这些可能产生的费用。行纪人通过为委托人完成贸易活动获取报酬,而自行承担费用也是其获取报酬的一种代价和风险。 不过,如果双方在签订行纪合同时,对费用的承担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例如,双方约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运输费由委托人承担,那么就应当遵循该约定。所以,在签订行纪合同时,双方最好明确约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在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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