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被撞后租费由谁承担?


在讨论租车被撞后租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得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违约责任指的是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租车时会签订租赁合同,这份合同在法律上是具有约束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租赁合同明确了租车人和租车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中对于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后的租费承担有明确约定,那么通常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无论何种情况,租车人都要承担事故期间的租费,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租车人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 然而,如果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比如被其他车辆碰撞,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这种情况下,租车人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主张赔偿自己因事故遭受的损失,其中可能就包括多支付的租费。也就是说,租车人在支付了租费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另外,如果租车人在事故中没有过错,比如正常行驶被撞,而租车公司要求租车人承担不合理的租费,租车人可以依据公平原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租车人可以和租车公司协商,要求合理分担事故期间的租费。如果协商不成,租车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租费的承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