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下班后摔倒,责任由谁承担?


在探讨实习期间下班后摔倒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确实习的性质。实习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学生为了完成学校的教学安排进行的实习,另一种是已经毕业,以就业为目的与单位建立类似劳动关系的实习。 对于学生为完成教学安排进行的实习,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实习单位没有过错,那么对于实习生下班后摔倒的情况,实习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例如,在下班途中,因为实习生自己不小心在道路上摔倒,这属于意外事件,实习单位并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所以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摔倒的原因是实习单位提供的住宿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宿舍楼梯没有照明设施导致实习生摔倒,那么实习单位就可能因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实习单位不完全等同于上述场所的经营者,但在提供住宿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而对于以就业为目的与单位建立类似劳动关系的实习,实习生与单位之间虽然可能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在一定程度上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实习生下班后摔倒符合这一规定的情形,比如在下班途中被车辆碰撞摔倒且本人非主要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实习生自己不小心摔倒,并非上述规定的交通事故等情形,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责任一般由实习生自己承担。 总之,实习期间下班后摔倒责任的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关键在于分析摔倒的原因以及实习的性质等因素。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