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包后出现质量问题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我是一个项目的发包方,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了。现在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我不知道责任该算在我头上,还是分包方头上。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分包后出现质量问题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展开 view-more
  • #分包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建筑工程等领域,分包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当分包后出现质量问题时,责任承担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总承包人是与发包方签订合同,承接整个工程项目的一方;分包人则是从总承包人那里承接部分工程的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分包是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合法分包,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分包人要和总承包人一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发包人既可以要求总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要求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不能互相推诿。总承包人承担责任后,如果该质量问题是由于分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总承包人可以向分包人进行追偿。 如果是违法分包的情况,比如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那么这种分包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总承包方和分包方都可能要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担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此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也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分包后出现质量问题,责任承担要分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等不同情况。合法分包时,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违法分包时,则要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分担。无论是哪种情况,相关方都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质量问题,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