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谁承担?
我打算把自己持有的一家公司的股权转让出去,但是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这个转让方承担,还是受让方承担,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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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税费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税种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常见的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种。一是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个人,那么转让股权时所获得的收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通常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由转让方缴纳,受让方具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二是企业所得税,当转让方为企业时,股权转让所得需要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转让股权收入属于企业的财产转让收入,应由转让方企业自行缴纳。 三是印花税,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一般来说,印花税由股权转让的双方按照合同金额各自缴纳。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转让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税费的承担主体。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比如,双方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违反了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比如恶意逃避纳税义务,那么这样的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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