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由谁承担?

我最近在打官司,诉讼期间产生了不少交通费,像坐公交、打车去法院参加庭审啥的。我就想知道这笔费用到底该谁出,是我自己承担,还是可以让对方承担呢?有没有啥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诉讼交通
  • #费用承担
  • #民事诉讼
  • #合同约定
  • #侵权案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诉讼期间产生的交通费承担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诉讼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必须由哪一方承担。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参与诉讼所产生的诸如交通费这类费用,属于当事人自己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成本,在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的。这就好比你去做一件事情,自己为此付出的一些花费,如果没有别人主动说要帮你承担,那自然就是自己掏腰包。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在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产生的包括交通费在内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那么按照合同约定,交通费就应当由违约方来承担。这就遵循了‘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就像两个人事先说好一件事情的处理方式,那后面就要按照说好的来办。 另外,在知识产权侵权等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开支,包括交通费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侵权人承担。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里的合理开支就可能涵盖了诉讼期间产生的交通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