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要去做工伤鉴定,但是不清楚这个鉴定费用该由谁来出。我担心自己承担这笔费用会有经济压力,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工伤鉴定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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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指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比如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鉴定费用通常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无需自己承担鉴定费用。这体现了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作用,通过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让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应有的救助和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此时工伤鉴定费用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因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未履行该义务导致职工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待遇,就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此外,如果是职工自行要求进行超出工伤范围的鉴定,比如职工想额外鉴定与工伤无关的自身疾病等情况,那么超出部分的鉴定费用可能就需要职工自己承担。这是因为工伤保险主要是针对工伤相关的情况进行保障,对于与工伤无关的鉴定需求,不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来买单。 总之,一般情况下,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工伤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自行要求超出工伤范围鉴定的,超出部分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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