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孩子不能判给谁?

我和我爱人正在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我们争议的焦点。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离婚的时候孩子不能判给什么样的人呢?我担心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希望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争取孩子抚养权。
展开 view-more
  • #抚养权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法律会依据一系列原则和条件来判定孩子应该由谁抚养,同时也存在一些情况是不适宜获得孩子抚养权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法律判定抚养权归属的总体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一原则贯穿了整个抚养权判定的过程,是核心依据。 那么,什么样的人在离婚时可能不适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呢? 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人。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例如,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孩子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被传染,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从法律层面看,这显然不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所以这类人通常不适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有不良嗜好或恶习的人。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这些行为不仅会影响自身的生活和健康,还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不良的影响和示范。赌博可能导致家庭经济不稳定,吸毒更是严重危害个人和家庭。在这种环境下成长,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教育都会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所以这类人也难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人。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对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这种暴力环境会给孩子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孩子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无法得到应有的关爱和保护。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这类人通常也不会被判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没有抚养能力的人。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和生活照顾能力等方面。如果一方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无法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比如无法支付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等,或者由于自身工作等原因,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那么从孩子成长的实际需求出发,这类人也不太可能获得抚养权。 此外,一方如果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道德品质恶劣、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也会综合考虑,可能不会将孩子判给这一方。总之,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综合多方面因素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