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听证会是由什么人组成的?
我收到了检察院关于某案件的听证会通知,但是不太清楚这个听证会到底都有哪些人参与。我想知道具体是由什么人组成的,他们各自都承担着什么样的角色和职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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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听证会主要由以下几类人员组成。 首先是听证主持人,通常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或者资深检察官担任。他们就像一场比赛的裁判,负责把控整个听证会的流程和节奏,引导各方有序发言,确保听证会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听证主持人要维护听证秩序,保障听证参加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承办检察官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就像故事的讲述者,需要向听证会参加人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认定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依据等内容。因为他们是直接办理该案件的人员,对案件最为了解,所以要将案件的来龙去脉清晰地呈现给大家。 听证员一般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等社会人士中选任。他们好比是中立的评判者,在听取案件情况后,独立发表意见,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明确了听证员可以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 此外,还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他们是案件的直接相关方,就像故事的主角,有权在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录员负责记录听证会的全部过程,包括各方的发言内容、提出的观点等,为后续的案件处理提供准确的文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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