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案件由谁立案?
我遇到了和留置案件有关的事情,不太清楚这类案件到底是由哪个部门来立案的。我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体系里,留置案件具体的立案主体是谁,希望能得到准确详细的解答,好让我心里有底。
展开


在我国,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采取的一项措施。对于留置案件的立案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员会是留置案件的立案主体。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当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行为,经初步核实,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也就是说,一旦符合留置的法定条件,监察机关有权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并予以立案调查。比如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受贿等行为,监察机关在掌握一定证据后,就可以按照程序立案并可能采取留置措施,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