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孩子归谁?


在双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许多夫妻关注的焦点。从法律层面来看,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在孩子的生活和情感需求满足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学习;双方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能够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的一方可能更具优势;此外,还要考虑父母的个人品德、家庭氛围等因素。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予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也会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跟随哪一方生活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法律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以保障孩子能够在一个让自己感到舒适和快乐的环境中成长。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双方都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过程中,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需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抚养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无论最终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父母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