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决生效后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我的一个官司判决已经生效了,但是对方有可能会转移财产,导致我后面执行不到钱。我想知道在判决生效之后,具体要怎么去申请财产保全啊?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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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判决生效后如何申请财产保全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财产保全的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当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义务,另一方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实现,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此时的财产保全通常称为执行前的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其次,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证明判决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证明对方可能存在转移财产行为的证据等。另外,按照法院要求提供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或者由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等。 第二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是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第三步,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会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如果法院认为不符合条件,会裁定驳回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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