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谁能得到房屋?
我最近遇到了一房二卖的事儿。卖家先和我签了购房合同,我也付了部分房款,但还没过户。后来我发现卖家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那人已经办了过户。我想知道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里,到底谁能最终得到房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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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确定谁能最终得到房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并且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原则上房屋所有权归该方所有。因为在我国,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旦房屋办理了过户登记,就意味着法律上承认该购买者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 其次,如果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一方更有可能取得房屋。合法占有可以是购买者已经实际入住房屋,对房屋进行了使用和管理等。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但实际的占有体现了一定的物权属性。比如购买者拿到了房屋钥匙,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居住进去。 再者,如果既没有办理过户,也没有一方合法占有房屋,那么就要看哪一方先支付了购房款。先支付款项的一方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其履行合同的积极性和诚意,在司法实践中会被优先考虑。 最后,如果以上情况都相同,那么就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等因素。一般来说,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具有一定的优势。不过,无论最终房屋归哪一方所有,未能取得房屋的购买者都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因此遭受的其他经济损失等。总之,在一房二卖的复杂情况下,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各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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