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男方付首付的房子归谁?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房子是他付的首付。现在我们就房子归属问题产生了分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该归谁。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男方付首付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是如何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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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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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于男方付首付的房子归属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确定。 如果房子是男方在婚前付首付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归男方,但男方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男方付首付购买,即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付首付购买的房子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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