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退付手续费是给谁的?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遇到了个税退付手续费这个概念。不太清楚这笔手续费到底是给个人,还是给代扣代 缴个税的单位。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个税退付手续费的归属是怎样确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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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退付手续费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比例向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感谢这些单位和个人帮忙收税,给他们的一点报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这里明确了手续费的来源和比例。并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通常情况下,个税退付手续费是给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的。单位在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后,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手续费返还。这笔手续费可以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等。当然,如果个人是属于符合条件的代收代缴人,也是有可能获得这部分手续费的,但在实际中,以单位申请和获得手续费返还更为常见。总之,手续费主要是对履行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主体的一种经济补偿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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