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架由谁来处理?


当未成年人打架时,处理主体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首先,学校在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如果打架事件发生在学校内或者学校组织的活动期间,学校有义务及时介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其次,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打架事件中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家长需要对孩子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约束,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再者,如果未成年人打架情节较为严重,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介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涉事未成年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批评教育、治安调解等。 如果打架行为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司法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