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
我家孩子还小,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到底是谁。平时孩子主要是我在照顾,但我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就是第一监护人。想了解下法律对于孩子第一监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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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第一监护人”并不是一个规范术语,通常我们所说的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父母就是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着首要的监护责任。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基于亲权而产生的,具有天然的优先性。比如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教育培养、财产管理等方面,父母都应当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只有在父母出现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这种特殊情况时,才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来担任监护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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