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小孩的监护人是谁?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于孩子监护权这方面不太明白。想确切知道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到底是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是双方都是?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了解清楚后续好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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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小孩的监护人仍然是父母双方。 首先,咱们来理解一下监护权这个概念。监护权简单说就是对未成年人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等权益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父母天然地对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才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还有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这就说明,正常情况下,哪怕父母离婚了,这个监护关系是不会改变的。 在实际生活里,离婚后可能会有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直接抚养孩子的这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会更多地去履行照顾孩子生活起居、教育、保护孩子安全等监护职责。但这并不代表另一方就没有监护权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样享有监护权,比如对孩子的重大事项,像上学、医疗等方面有知情权、参与权。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比如支付抚养费。 而且,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是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去变更孩子的直接抚养权,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总之,离婚不影响父母对孩子的监护关系,父母双方始终都是孩子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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