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名下的车别人开出去出了事故谁负责?
我的车登记在我名下,但借给朋友开了。结果他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对方要求赔偿,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该谁负责,我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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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自己名下的车被别人开出去出了事故的情况,责任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俗来讲,如果借车人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并且车辆本身不存在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等问题,车主在出借车辆时没有过错,那么一般由实际开车的使用人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例如,朋友有有效的驾驶证,车辆定期保养且各项性能正常,这种情况下出了事故,主要由朋友来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 然而,如果车主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过错情形包括几种情况。一是明知道借车人没有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等不能开车的情况,还把车借给他。比如,知道朋友的驾驶证因酒驾被暂扣,还是把车借给了他,结果出了事故,车主就有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二是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刹车失灵等问题,车主没有及时维修还把车借出去。另外,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还出借车辆,也要担责。在这些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所以,在自己名下的车被别人开出去出事故后,要先看车主是否有过错,没有过错一般由使用人担责;有过错则车主和使用人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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