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叫去干活摔伤了该由谁负责?
我朋友叫我去帮他干活,结果我不小心摔伤了。现在不知道这个责任该谁来承担,是朋友负责,还是我自己负责,还是有其他的情况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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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朋友叫去干活而不小心摔伤时,责任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如果是帮工关系,也就是无偿为朋友提供劳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样,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也就是说,在没有明确拒绝的情况下,朋友作为被帮工人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是雇佣关系,朋友支付报酬让去干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意味着,要根据双方在这次干活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如,如果是因为朋友提供的工具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摔伤,朋友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自己疏忽大意,没有遵守基本的安全操作规范,自己也可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此外,如果干活的场地存在安全问题,而该场地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存在过错,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场地有明显的障碍物却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等情况。总之,朋友叫去干活摔伤后的责任承担要综合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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