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到了谁承担责任?


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到了,责任的判定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通常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最终确定责任归属。 一般来说,存在以下几种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况: 如果事故发生在行人专用的人行横道线上,并且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实行人存在闯红灯等违规行为,那么行人在此次事故中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机动车驾驶员要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行人在合法使用人行横道时,机动车有义务注意观察并确保安全通过。相关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要是行人在行走过程中稍微偏离了人行横道线,但同样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其存在违规行为时,机动车方通常将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因为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相对行人处于更优势地位,需要尽到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 若有证据证明行人存在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过错行为,同时机动车没有超速、违规驾驶等情况,那么行人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不过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按照法律规定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对行人这一弱势群体的适当保护。依据还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能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比如行人故意碰瓷,那么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责任划分是个复杂的事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一切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相关概念: 过失相抵:是指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它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





